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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顏色經濟」或違例 鄧炳強:可用國安法跟進

發佈時間: 2021/09/16

昨日立法會會議上,多名議員提出社會上有人以「顏色經濟」包裝政治活動,賺錢後資助「黑暴」,要求當局處理,亦有人憂現行法例未能處理針對廣告商或抵制藝人行為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稱,可利用《刑事罪行條例》內煽動意圖罪、或國安法內「分裂國家罪」或「顛覆國家政權罪」跟進,並適時檢討是否立新例。

他批評以政治立場區分經濟行為做法,如中傷、污衊、醜化及抵制不同政見機構,或起底、杯葛、欺凌及騷擾與該機構有關的人等,會損害本港自由經濟,製造社會撕裂,籲被起底和騷擾的市民勿懼怕,倘有人涉犯法就報警。